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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界别活动组工作规则

来源:枣庄政协阅读:7次时间:2017-11-01

 

(2017年6月23日政协第十届枣庄市委员会

第二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协委员界别活动组工作,更好地发挥委员界别活动组在推进委员履职、活跃政协工作中的优势,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委员界别活动组的性质和作用

第一条 委员界别活动组是在市政协主席会议的领导下,依托市政协各专委会、高新区工作室、区(市)政协和枣矿集团,突出界别特点和载体功能,便于委员活动,引导委员规范有序地履行职责,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重要组织形式。

第二条 委员界别活动组的建立是加强政协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委员界别活动组,能够实现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作用、界别的纽带作用和委员主体作用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稳定的组织层级,增强政协组织的凝聚力,提升政协组织的整体功能。

第三条 委员界别活动组是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基本单元。委员界别活动组为委员履职提供了重要的载体和平台,有利于促进委员个体专长与群体优势相结合,有利于改变委员活动形式单一、数量较少的问题,有利于委员互相交流、互相提高,使政协履职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活跃。

第二章 委员界别活动组的工作原则和任务

第四条 委员界别活动组的工作既要紧紧围绕市政协中心任务,与所依托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相结合,做到思想一致、目标同向;也要充分体现本组的特点,与委员自身工作相结合,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第五条 委员界别活动组开展活动要坚持“少而精、实而深”的原则。在活动内容上,既可自定题目,也可由所依托的相关部门、单位指定题目;在活动形式上,不拘一格,从工作需要出发,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注重实效。一般每年活动不少于3次。

第六条 委员界别活动组的主要任务是:

1、组织学习。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做到履职活动和学习紧密结合。组织委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政协统战理论和业务知识,传达贯彻上级政协和市政协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帮助委员了解政策、熟悉情况,不断提高委员的综合素质。

2、调研视察和协商议政。围绕市政协和各专委会的年度工作重点,根据市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要求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组织本界别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和协商议政活动。

3、提交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加强与本界别群众的联系,紧扣本界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收集整理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组织委员加强联谊交流。开展委员联谊活动,扩大界别内部、界别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促进委员之间的思想交融,增进团结和友谊,提高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能力。全面掌握委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配合市政协有关委室做好评先树优的推荐工作。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发挥界别自身特点和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扶贫济困、捐资助学、志愿公益等奉献社会的活动。

第三章 委员界别活动组的组织和运行

第七条 委员界别活动组根据有利于联系各界人士,便于经常性组织活动等综合考虑,原则上按界别和委员生活、工作所在区域建立,每组人数适中,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组长、副组长由所在委员界别活动组推荐产生,报经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每组设联络员1名,由组长指定。委员界别活动组的成员,可根据需要适时调整,调整工作由委员活动工作室具体实施。

第八条 委员界别活动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联络员按照组长要求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组长的主要职责为:

1、主持制定本组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贯彻落实市政协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引导委员围绕活动主题正确履职。

2、记录委员参加本组活动、取得成绩实效等履职情况,协助市政协有关委室对本组委员进行评价考核,做好评先树优的基础性工作。

3、协助市政协有关委室做好本组委员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及各种材料、报表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4、对不积极参加小组活动、不遵守政协章程的委员,及时约谈、批评教育,并向所在专委会和委员活动工作室反映有关情况。

5、组织本组委员积极参加市政协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第九条 委员界别活动组年初要有工作计划,年终要有工作总结,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形成文字记录材料。以上材料应及时报送所在专委会和委员活动工作室。

第四章 委员界别活动组的管理和指导

第十条 委员界别活动组在市政协主席会议的领导下,由所在的市政协专委会、高新区工作室、区(市)政协和枣矿集团对口联系,进行日常管理、服务和工作指导。

第十一条 市政协主席会议把委员界别活动组工作列入重要 议事日程,及时了解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委员界别活动组工作深入开展。主席会议成员分别联系相应委员界别活动组,并主动参加委员界别活动组开展的活动。

第十二条 建立委员界别活动组信息报送制度。委员活动工作室会同专委会,定期收集整理委员界别活动组的动态信息、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印发给主席会议成员及各委室参阅,对典型经验做法要进行广泛宣传。

第十三条 委员活动工作室会同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建立规范的委员界别活动组工作档案,作为对委员界别活动组和委员作出评价、进行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各专委会和委员活动工作室要加强对委员界别活动组的工作指导。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各组组长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安排调度有关活动内容。

第十五条 开展先进委员界别活动组评选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委员界别活动组予以通报表彰。确立合理的评价机制,激发委员界别活动组的活力,促进委员界别活动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第十六条 市政协机关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为委员界别活动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每年给予委员界别活动组一定的活动经费,支持各组履职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五章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市政协委员活动工作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则自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政协枣庄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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