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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优秀市政协委员的决定

来源:枣庄政协阅读:7次时间:2016-01-13

政协枣庄市委员会

关于表彰优秀市政协委员的决定

(2015年12月23日政协第九届枣庄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广大政协委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切实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增强政协委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决定授予马福文等36名同志“优秀市政协委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市政协委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履职活动中,作出新贡献,创造新业绩。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政协意识、作为意识、责任意识,顽强拼搏,开拓奋进,努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促进政协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附:优秀市政协委员名单

 

 

附件

 

优秀市政协委员名单

(36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福文 王金山 王宜友 田  静 刘洪彦 刘晓娟

刘德科 孙法田 朱美华 朱宪磊 庄廷春 陈   博 

陈荣辉 李   华   李  军  李   蕾  李文莉  李书鹏

李志全 李培永 邵泽法 杨四海 杨晓娟 单金凤

季文野 孟凡京 郑遵法 周海玲 周海燕 徐二妹

徐春梅 袁军峰 黄景华 董春玲 韩  超 褚  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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