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人类生活的长河中,亦占有重要位置,它居衣 食之后,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第三要素。人们常说,安居乐业。也就是说,只有解决了住的问题,才能安心去从事其他各种事业。
居住的设施和格局,是根据人们的职业、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等因素而决定的。城镇及乡村的商家和小手业主、饮食服务行业,多以临路面街的门面屋作营业室,附属几间房屋做作坊制作产品,或经营饭馆、小吃店、旅店,俗名叫“临街屋”,在屋后围成院落,住宅设在后院。农家村庄,因长年从事农业生产,住宅多设在所种地块附近,或山麓旁,或河岸边,或临湖高阜处。旧时,农家多喜直系亲族聚居,崇尚“四世同堂,五世其昌”。添丁不析居,因此形成许许多多 的“四合院”。
院落。枣庄地区居民特别是农村的居民,大部分为封闭式院落。院内平面布置,院墙从正房山墙向前延伸,围成一个院落,不再设后院墙。也有在主房周围起院墙的,将主房围在院落中间。这样,便以主房屋为界,而形成前院、后院两进院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大家富户,以四合院为单元,往往数院相连,俗称之为几进几出的院子。乡村族人喜相聚而居。贫穷人家,分居早,人口少,院落布局亦以四全院格局为常见。院内北屋为正房,俗称之为“堂屋”。两端留风道。前方两侧设东、西配房,一般为两间,也有三间的,略矮于堂屋。南屋多为三间,中间一间作出入院子用,俗称“过道屋”、“过道”。
近年来,境内农村的院落内,只盖有主房屋(堂屋),不盖东、西配房及南屋。一般院落的大门,留在正房中心对面稍偏一点(或左或右)的地方,使其不与主房屋门相对。大门内设立一隐壁墙,亦称影壁墙,以挡住外人视线。正房前多栽石榴树,正房门与左边窗户间设香台。锅屋、石磨、猪圈,均依院落大门方位而定,茅厕一般建在院落的东南角落,因此,农村有以“登东”代替上茅厕之说。院落内一般无有水井、地窖,有些平原乡村院落内有窖,院墙较高。
六十年代后,院落内虽以堂屋为主体建筑,但多无配房,厨房(锅屋)、石磨、猪圈、鸡舍、茅厕等附属建筑依循旧俗。院落多独立,俗称独门独院。大门多建有门楼以壮观瞻。门内设影壁墙,墙上或画山水油画,或栽植青竹于前面,取“竹报平安”之意。七十年代之后,民宅内多建有压水井。院墙渐低,仅以障目为宜。有的院落则无院墙,个别家庭也有栽植刺针为院墙的,别具风味。
城镇、厂矿居民,多住公房,院落一般都比较狭小;有的住排房,根本没有院落;有的则为大杂院。公房多为旧房。七十年代后期,不少城镇非农业居民,纷纷到城镇近郊建造私房,多为平房,其院落、布局皆依传统习俗。
建国之前,乡民择地建宅,常常要请阴阳先生察看风水。一般选择比较宽敞、向阳、地势前倾、远离坟地的地方为宅院。六十年代,农村实行田园合一,农民多于村外另开辟新宅,这种新宅多建在土质比较好的自留地里,而且“圈”起比较大的院落,在院内栽树种菜。有新民谣曰:“盖新房,到村外,高高的院墙大大的院,又栽树,又种菜,一年收入几百块。”七十年代后,不少先进的乡村开始排房化,择宅之风俗渐消。但民宅建筑中的禁忌,在民间仍有较深的影响。
院落的大门,是整个宅院的进出口,又叫“街门”。它直 接反映住宅的规模。旧社会,街门往往是富豪人家财势的标 志,比如清王朝“圣旨”敕建的门楼,门前要建有“旗杆”、 “上马石”等,以显示王公、贵族、达官的尊严。至今,院落 大门还是住户生活好坏的象征,所以人们俗称富裕户为“高 门楼”。
房屋。境内居民住房演变状况:
枣庄地区民间从前很少有楼房,居民住房主要是硬山起脊平房。有瓦房、草房和半草半瓦的罗汉顶房,后两种平房居多。偶尔有几座土楼,均不住人,作为了望用。平房结构一般有墙体、柱子、基础、地面、屋顶、门窗及内外装修等。屋墙一般为土、石、砖、水泥砌成。三间房除两端两个山墙外,中间只能用一个“实”山墙,另一个“山墙”用梁代替。四个“山墙”被视为不吉利,民间有“四山五页(即五块木板拼做的房门)”之忌讳。
50年代,乡村建房仍多为草房,土墙。60年代后,新建房屋多为堂屋,有的为砖墙瓦顶。并一改两窗—门旧制,始兴两门一窗。渐有在两山墙上开气窗的人家。70年代,时尚青砖到顶的瓦房,基石增至一米以上,外墙水泥抹缝,内墙抹石灰,“三合一”灰土铺地。时兴玻璃门窗,后屋墙开始留后窗,称为对门对窗。窗户多安钢筋以增加安全感。
进入80年代,城镇或近郊建房,多为带厦檐的平房,内墙刷涂料,外墙刮沙或镶墙砖,水泥铺地,两层小平楼相当普遍。山区瓦房逐年增多,并出现与城镇比美的好势头,建有一批有走廊的或“一头沉”的瓦房,同时也出现了两层小平楼。外墙装饰也有刮沙或镶瓷砖的楼房。
居民住房的建筑形式。枣庄地区的广大乡村,居民的住房建筑形式,虽有一些变化,但变化不大。按建房的用料分,有草房、瓦房、土墙房、砖墙房等,若按用途分,有主房、厢房、窝铺……等。
草房。系指房屋的上盖(即房顶部),是用草的茎秆苫盖的,多为墙体承重。一般为三间,五檩二梁或一梁一夹“山”,房屋的门留在中间,在其他两间的前墙上开两个窗户。苫盖房顶所用的“草”有:黄麦草、谷秸、麦穰(秸)、细苇等。草房的房墙(瓦房也如此)用料,也多种多样,因地而异。一般说来,山区多用石头砌房墙,平原地区多用砖或草泥或土坯垒砌房墙。用草泥或土坯垒砌的房墙,易受雨水浸蚀。所以,人们常常在房墙外皮镶一层砖,或贴上一层秫荛,加以保护。
除此之外,还有在土坯墙屋山四角,用青砖砌垛的,俗称“四提篮”;也有在基石上砌几层砖,四角砌砖垛外,还砌垒擎梁砖垛,只在房墙半腰使用草泥或土垒砌,这种房墙,俗谓“腰里穷”。
瓦房。即为房屋的上盖用瓦苫盖,而不是用各种“草”。瓦房所使用的瓦,多以青色小瓦及小筒瓦。这种小瓦面积小,使用起来非常麻烦,渐渐被废弃。代之而来的,就是泥瓦或水泥瓦。
主房。亦称“主屋”、“堂屋”、“北屋”。一般为三间,一明两暗。“两暗”作住宿使用,“一明”只作会客、吃饭、家常起坐使用。
厢房。亦叫“配房”。配房或作大龄子女居住用,或作儿子婚娶后析居;或作农副产品加工、储藏使用。一般不用来会客。
客屋。旧社会,富裕人家、有地位的绅士人家等,多建有两进或数进院落,后宅(亦称内宅)住家眷。前院堂屋明间专作会客或举行婚丧仪式之用,出入此屋的人多为客人,因而称此屋为“客屋”。
耳房。锁壳(屋宇式)大门,门洞两侧小间房,各从山墙开门直通大门,这种房屋就叫耳房。是富豪之家令长工或门勇(门卫)居住的地方,兼作“传达室”。
厦(读作sha)儿。不用独立的房墙,多就主房墙、院落墙搭成,没有“屋脊”,房顶面只一面斜向一边。厦儿一般建在后院、院落的某一角落,用作“磨房”、“牲畜棚”、“柴草棚”等。城镇居民多搭厦儿于院墙一侧,作储藏及灶房之用。
窝棚。亦称“窝铺”。一般作为工地的临时工棚。往往用秫秸或苇杆扎成框架(实际上是“屋”墙),两端各栽一木棒,上架一横梁,上面再铺放秫秸、谷草,“墙”壁抹上泥。这种房,易建易拆,适合临时性使用用房。
瓜屋子。顾名思议,它是瓜农用以避风雨、遮日晒的简易小屋。一般只用四根木棒支撑四角,上架几条横棒,再铺些秫秸柴草即可。也有用秫秸夹制成两面“墙”的。在这样的棚子下看瓜,十分风凉,是夏季避暑的好地方。俗谚 有“瓜棚过夏天,赛如活神仙”之说。
地窖子。又叫地屋子。一般是以秫秸、木棒搭建,半在地上、半在地下。取其冬暖夏凉优点,作简易工棚编织料、篮、鱼网等。
修建房屋时的信仰习俗。旧时,人们盖屋、择居,喜欢择“风水”宝地,须请“堪舆”先生(俗称二知先生,即既知阳又知阴)察看风水。盖屋上梁时,要遵行一定的仪式,起码要贴上梁对联。常用的对联有:“上梁逢黄道,立柱遇紫薇”、“上梁喜逢黄道日,竖柱巧遇紫微星”、“鲁班问梁何日上,太公答曰此时吉”。另外还要贴条幅“上梁大吉”、“安门大吉”、“安窗大吉”、“太公在此”等等。贴完对联、条幅,还要燃放鞭炮。
直到80年代,乡村盖屋仍须遵循许多禁忌。比如住宅不可直堵大路,也不能直堵胡同。否则,认为不吉不利。还须在宅院面道拐弯处立镇宅石,镇宅石上书“泰山石敢当”五字,以祈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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