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常委会主要是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问题进行协商议政。这是市政协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我们贴近中心、服务大局、助推转型的重要举措。常委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城市转型的建议案(草案)》,认为《建议案》指导思想明确,情况分析透彻,意见建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重要的修改意见。会后,调研组要根据常委审议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议案,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每年确定一个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协商议政,并以《建议案》形式报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是本届政协全力抓好的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很大程度上已成为我们政协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这几年的重点调研课题选得都比较准,建议案的质量水平都比较高,提升了政协人的形象和地位,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在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了很好作用。今年把人才问题作为重点课题调研,刘玉祥书记和陈伟市长都非常赞成和支持,认为是抓住了推动我市城市转型的关键。常委们在讨论中也一致认为,强国家,就要强经济,强经济,就要强科技,而要强科技,就必须强人才;我市实施城市转型战略,归根到底要靠有真才实学的人才!人才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枣庄的根本动力和最大财富。
在去年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强调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要从人力资源大国迈向人才强国。市委、市政府随即召开了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出台了人才发展规划刚要和相关政策措施,围绕服务城市转型,加快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步伐。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协助党委、政府把人才工作抓紧抓好。一要大力营造爱才重才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的优势,在各界群众中形成人才就是财富、人才就是竞争力、人才就是发展后劲的共识;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优势就是竞争优势的思想,牢固树立人才是加速发展的根本动力、抓发展首先要抓人才的思想,牢固树立让人的因素活起来、让各项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思想。要主动向党委、政府反映我市人才队伍的现状和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抓好本次会议提交的人才《建议案》的落实,帮助市委、市政府完善人才政策,抓好政策落实,以待遇、事业和感情留人聚人,努力为实现城市转型聚集人才、聚合人心、聚焦力量。二要积极拓宽人才建功立业的渠道。政协组织中,既有参政型、管理型人才,又有经营型、技术型人才。要健全和完善信息反馈制度、座谈走访制度、学习考察制度、调研视察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协人才库的作用:要为参政型人才创造机遇、提供平台,组织他们围绕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调研视察、咨询议政,让他们的真知灼见有去向、有着落、有结果。要为管理型人才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引导他们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保证他们政治合格、作风过硬。要以“尊重市场主体、尊重创业者、尊重纳税人”的真诚态度,帮助经营型人才排忧解难、改善环境,让他们放手创业,创造财富。要支持技术型人才开展各种咨询、扶贫、技术等服务活动,造福群众、奉献社会。三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类人才的团结联谊。政协广泛联系和团结着市内外、海内外的众多朋友,蕴藏着丰富的人才资源、信息资源和商贸资源。要充分利用横向联系交往、外出参观考察、接待上级领导和各地朋友的机会,积极做好联络联谊、协调服务工作,大力宣传枣庄的区位优势、政策环境、历史文化和建设成就,吸引外地优秀人才到枣庄工作或投资兴业。要本着团结鼓劲的方针,以茶话会、谈心会、走访慰问等形式,适时组织社会各界、各行各业代表人士和精英人才召开联谊会,宣传政策,倾听呼声,排忧解难,激发他们为枣庄建设献计出力。
各位常委、同志们,在年初的十七次常委会上,我讲了政治协商职能问题,这次会上我再讲讲民主监督职能问题,也是着重讲点认识和体会。
加强民主监督,是我们党几代领导集体的一贯主张。开国领袖毛泽东在《关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一文中指出:“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这是我们的愿望,也是我们的方针……所谓相互监督,当然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小平同志归纳,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党内监督,二是群众监督,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要扩大他们对共产党和共产党员的监督。江泽民同志在《进一步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一文中指出,要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互相监督,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胡锦涛同志在《各级政协组织要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一文中指出:“要使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成为我们党的挚友和诤友,要积极探索并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几年的政协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特有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产物,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有利于完善决策体系,减少决策失误,实现执政党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其基本特征有这样几点:一是这种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二是这种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的政治监督。三是这种监督具有鲜明的党派性,是各党派和各界委员通过政协组织的特定形式来实行的监督,是一种具有高度组织性的政治行为。四是这种监督本质上属于人民监督、外部监督和非权力监督,是行使“权利”的监督,而不是有“权力”的监督,是具有宪法依据的监督,而又是不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的监督,是靠政协人的真知灼见、以理服人和各级政协组织所拥有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力的监督。五是这种监督在我国政治体制格局之内,与各类权力机关有着密切联系,能够和其他各类权力性监督建立密切的关系,对国家权力机关和执政党组织有着其他非权力组织和机构难以拥有的重大而直接的影响。六是这种监督的主体政协委员亦“官”亦“民”、又非“官”非“民”的特殊身份,使这种监督的民主性更为突出、代表性更为广泛。对民主监督的上述特性有一个较为全面深刻的认识,对我们更好地履行这一职能十分必要。
在政协履职的全部实践中,民主监督是三大职能中相对较为薄弱的环节,因而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也相对较多。突出地有这样几个值得研究探讨的问题:一是还没有较好地把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层次放在政党制度的框架中去分析和把握,过分看重民主监督的“支持”功能和“工具”作用,而忽视监督的“制约”功能,也就忽略了民主监督的本质要求,表现为柔性有余、刚性不足。二是对事关大局的政策和机关人员行为的监督较为弱化,往往陷于一般事务性监督之中,因而淡化了民主监督首先作为政党行为的性质,体现不出“高层次、政治性”的面貌,表现为具体有余、高度不够。三是目前普遍的现状是民主监督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也没有相应的实体法、程序法把宪法中保护监督的原则和履行监督的程序具体化,还没有用法律的语言对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程序等进行明确的表述和规定。四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良性互动,作为监督者有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作为被监督者有接受监督不自觉的问题,存在着监督者“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说了不如不说”的情况;存在着被监督者“可听可不听、听了没反应,甚至听了不高兴”的情况;存在着提建议容易搞批评难,点社会现象容易说实质对象难,评议基层单位容易监督领导机关难,提发扬民主容易讲权力制衡难。五是民主监督的机制还不健全,还没有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序的长效机制,特别在知情上、沟通上、反馈上、保障和激励上等方面尚未制定出系统的、系列的、可操作性的规定,盲目性、随意性和弹性都比较大,存在着重形式、轻内容,重抽象、轻具体,重提交、轻反馈,重书面、轻落实等问题。上述问题告诉我们,民主监督工作任重而道远。
我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总的情况不错,党委政府比较重视,各有关方面比较支持,政协的同志也比较努力,社会上的反响也比较正面。但同时也应看到,上面提到和分析的一些问题,在我市都有程度不同的表现,特别在监督质量、监督力度、监督效果等方面,需要做的工作更多。在当前的政治大格局下,我们要紧密结合政协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反思本届政协在行使民主监督职能方面的情况,坚持对的,强化弱的,充实不足的,促使我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有新的加强。监督中有几条原则应牢牢把握好: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与党委、政府保持方向、目标上的高度一致,珍惜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二是坚持真理,敢讲真话,敢说实话,敢说心里话,不畏权势,不怕得罪人。三是坚持注重实效,讲求工作方法,多一些善意的眼光,多一些平和的心态,多一些缜密的思维,多一些技巧的智慧,把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充分体现在有理、有据、有度、有效中。
在上述原则指导下,我们政协自身应抓好三点:一要不断提高民主监督规范化程度。民主监督是从“和而不同”的角度看问题,要使这种软监督硬起来,就必须建立保障机制。在政协内部,要建立健全包括确定监督内容、落实知情渠道、形成意见建议、选择表达方式、抓好信息反馈等环节在内的工作机制,确保民主监督以政协名义有序开展。在政协外部,要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对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和完善政协与党委、政府及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都应根据相关议题邀请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让委员知情明政,增强民主监督的针对性;政协调研、视察、座谈、咨询等活动应建立与政府联动机制,并落实配套措施;完善政协专委会与政府部门联系制度,寓民主监督于对口协商之中;进一步完善政协提案、建议案、社情民意信息的督办、落实、反馈机制,逐步实现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要不断拓展民主监督深度和广度。政协会议、提案、调研视察、专题议政、反映社情民意等,是政协履职的经常性工作,也是开展民主监督的主渠道。民主监督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常常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联系在一起。协商前进行的调研视察,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都体现着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以建议案、提案、调研报告、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反映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也是民主监督职能的拓展和延伸。从某种意义上说,协商本身体现着监督,监督过程贯穿着协商,通过协商和监督又反映和体现参政议政的成果。因此,要使民主监督更深入更有效,就必须把监督工作融入到履职的全过程。这里着重强调,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中,要特别突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因为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源于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相互监督,具有鲜明的党派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主体作用,是政协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的基础,也是抓住政协特点、发挥政协优势、进一步激活民主监督工作的必然要求。作为政协来讲,要积极为民主党派、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使他们更有积极性地发挥好不可替代的主体监督作用。
三要不断增强民主监督实效。近年来,我们通过采取政情通报会、参与行风评议、民主评议提案办理、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选派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中取得了较好效果。各级政协组织要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尝试的诸如举办听证议政会、专题咨询会、评议重点工作、参与执法检查、旁听案件审理、跟踪提案办理、委派特约监督员、建立委员民主监督小组、开通社情民意专线电话、在企业设立经济环境观测点等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求新求变,使民主监督形式更加灵活、渠道逐步拓宽、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更加显著,在有效实施民主监督中体现政协人的境界、风骨和情怀。
各位常委、同志们,今年时间已经过半,全市政协工作始终按照八届四次会议确定的原则目标和任务要求,有序有效地推进和发展,这是各位常委和政协其他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下半年仍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希望同志们继续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重,同心同德,精诚团结,开拓创新,抓好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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