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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第12期

关于进一步丰富我市居民夜生活、发展
夜经济的建议

 
   

   薛城区政协反映:夜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包括购物、美食、健身、康乐、休闲、观光等诸多内容,是一个城市发展水平和品位的缩影。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晚间购物、休闲和娱乐已成为一种消费时尚。夜经济发达起来,一方面会满足人们不断升级的物质文化需求,特别是休闲、健身、文化、旅游、购物、美容等享受型需求;另一方面也会创造大量的投资就业机会,成为生财致富的一个重要途径。自“枣庄二日游”活动开展以来,很多外地游客来到我市后,普遍感觉晚上无处可去,夜生活较为匮乏。主要表现为:消费场所少,店铺关门早;出行不方便,除滕州外,其他区公交车晚上基本不运营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夜经济的观念没提升,规划不到位,缺乏吸引市民夜消费、发展夜经济的消费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等。
   针对上述情况,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高起点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建议组织聘请专业人士对夜经济的规划布局、功能定位、区域协调及发展方向进行认真论证,制定关于发展夜经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准入细则等,力求在市场调节和政府规划引导的双重作用下,促进夜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
二、因势利导,积极培育居民的夜生活消费意识。夜经济的繁荣得益于旺盛的“人气”,只有“人流”方有“财流”。商家改变经营理念和方式,解决的是夜间“能消费”的问题;居民改变生活习惯,解决的是“想消费”的问题;政府提供有效的条件、保障和支撑,真正需要解决的是让商家“经营好”、居民“消费好”的问题。
三、结合“枣庄二日游”活动,开发多样化的夜生活消费娱乐空间。通过整合资源、集聚规模,汇集人气,充分发挥夜经济对区域经济的推动作用,借此带动全市夜经济的快速发展。把夜间的购物、餐饮、娱乐、健身、休闲和各类服务项目按照市场的需求有机整合,推出若干项带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真正有市场吸引力的项目,树立一批夜消费品牌企业。如把东城区振兴南路、吉品街、中天步行街打造成“夜消费示范街”,各区(市)借旧城改造之机规划建设夜消费特色街(区);在台儿庄运河古城亮化工程完成后,延长夜间古城的开放时间和店铺的营业时间;在滕州红荷湿地开发“夜游微山湖”项目,延长游船的营业时间,定期举行烟火表演等娱乐活动;在薛城临山公园及铁道游击队影视城内晚间播放《铁道游击队》等地方特色影视节目,开设山东快书、柳琴戏等表演专场;各区(市)建设的“农家乐”项目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晚餐活动等。
四、打造安全便利的夜生活环境。公安部门要统筹安排,严厉打击各种丑恶现象和刑事犯罪活动,创造安全的消费娱乐环境。为市民和游客夜晚出行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公交系统的调配。建议延长公交车辆运营时间,以便捷的交通网络为夜间出行消费人群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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