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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通知

枣协办室字[2005]2号
   各位委员、各区(市)政协:
  政协第七届枣庄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05年2月18日至21日在枣庄(新城)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填写《出席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委员登记表》,务于2月7日前寄(送)至市政协大会秘书处会务组(市政协办公室)。
  二、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确需请假者,要写出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于2月7日前寄(送)至市政协大会秘书处会务组(市政协办公室),报大会秘书长批准。除各区市政协限带一部车辆外,其他出席会议人员不得自带车辆和随员。
  三、请市直部门的市政协委员务必持本通知,于2月17日上午到市委党校(薛城)报到。
  四、住在区(市)的市政协委员也务必持本通知,于2月17日由所在区(市)政协统一组织到市委党校(薛城)报到。住市外或因特殊情况单独来枣需接站的,请将所乘车次、到枣时间提前电话告知市政协办公室行政接待科。
附《出席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委员登记表》

  市政协大会秘书处会务组办公地点:枣庄新城政协办公楼1楼101房间
  联系电话:大会秘书处会务组 3314481 3310147
       办公室行政接待科 3252020

                                  政协枣庄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五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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