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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枣庄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1月13日政协第八届枣庄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枣庄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邓滕生主席代表政协第八届枣庄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八届市政协及其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会议认为,在中共枣庄市委的领导下,市政协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同意报告对2009年工作的总结和对2010年工作的部署。会议要求常委会按照报告所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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