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李华中出席会议。
会上,讨论了《关于政协第七届枣庄市委员会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政协第八届枣庄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有关同志汇报了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期间提案提交和立案情况。
截至1月5日中午12时,政协第八届枣庄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共收到提案306件。其中,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提案16件,市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3件,委员提案287件。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共立案286件,占全部提案的93.46%。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20件提案,作为委员来信或社情民意处理。按提案内容分类,有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提案104件,占提案总数的33.99%;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提案26件,占提案总数的8.5%;有关城乡建设、生态、环保、交通方面的提案77件,占提案总数的26.16%;有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提案41件,占提案总数的13.4%;有关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社会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58件,占提案总数的18.95%。据了解,对已立案的提案,在会后将由负责提案工作的常设机构及时分送各承办单位办理,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提案者。本次会议截止统计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也将及时审查立案,送交有关单位办理。
李华中说,这次会议的提案,是广大政协委员与时俱进,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对新形势下加快我市经济建设,推进社会全面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其质量和水平都是比较高的。希望通过提案作用的发挥,使提案成为政治协商的好形式,民主监督的好手段,参政议政的好渠道,为广大政协委员贡献才智、发挥专长提供好舞台,从而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