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八届枣庄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枣庄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枣庄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拟于2009年1月12日至14日在枣庄(新城)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八届枣庄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八届枣庄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中共枣庄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讲话;列席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会议,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它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八届枣庄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及其它决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