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区文化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是在社区这一特定的社会组织中形成、发展起来的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其中,社区文化建设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是社区工作的内涵所在。对于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社区文化建设有助于满足居民的精神需求、提升居民精神境界。二是社区文化建设有助于增强社区的凝聚力。三是社区文化建设有助于树立城市品牌,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科学技术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发展,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建设富有特色的城市文化,树立城市品牌意识,已经成为城市综合竞争力中的重要内涵。
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管理机制不健全,文化活动主体缺位
现有的社区文化建设思路,普遍以行政强制为主,没有真正实现社区自治。有些地方政府在开展社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采取“重心下移”的管理方式和“以块为主,融条于块”的组织设计,这无疑加重了政府的派出机构的任务。然而,镇街一级机构并不能完全胜任这个工作。
从对社区文化资源的调配方面看,政府是社区文化建设的主导力量,而社区文化建设真正的主体应该是广大社区居民。只有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才能真正成为一汪“活水”。
目前,我国社区文化真正的主体——社区居民,往往处在被动状态。除去自发性的兴趣团体活动,社区居民对社区文化发展决策和实施的参与度较低。另外,社区文化建设的覆盖存在着旱涝不均的现象,老年人、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一定程度上成为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的生力军,而真正有能力为社区文化建设的决策、实施尽一份力的广大中青年却被忽视。
(二)资金筹集方式、渠道单一
经费是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的物质保证,没有经费支持,社区文化活动很难维系。当前,我国绝大部分城市社区文化的管理资金依赖于政府财政下拨的款项,投入主体呈现一元化的特征。同时,基层社区由于长期过度依赖政府,使社区文化管理资金一直采用向政府“等、靠、要”的消极方式,未能积极整合社区内的各类资源。(如驻区单位、企业资金、场地支持)、开拓多种社区文化资金筹集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努力实现社区文化建设的社会化运作机制。
(三)文艺人才匮乏与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
社区文化建设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文化人才队伍是搞好社区文化建设的必要条件。近年来,各地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培育基层文艺人才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社区文艺人才队伍的建设还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第一,社区文化工作者中兼职人员多,专职文化工作者相对缺乏。
第二,社区文艺骨干队伍缺乏。搞好社区文化建设,需要有一支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同时具有文化专长、热心于社区文化工作的骨干队伍。然而目前,社区文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各类文艺人才普遍缺乏,支撑社区文化工作的多数为年纪较大、专业层次偏低的非专业工作人员。
建议:
(一)完善社区文化管理机制
完善城市社区文化管理机制,是推进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首要条件。只有理顺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在社区文化管理中的关系,明确两者在社区文化管理中的地位及职责分工,才能有效避免目前多数社区出现的文化活动行政化,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的不良状况,进而真正实现社区文化建设的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
一是明确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社区居民。
二是确保社区居委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性质,不被行政任务所束缚。
三是明确政府在社区建设中是“掌舵者”,而非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应该从过去的“划桨者”变为“掌舵者”,在社区文化建设中起引导作用,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把握方向。
(二)整合城市社区资源,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一是政府财政适当投资。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基本职责,因此,无论是社区文化设施的建设、设备的维护,还是在人员培训、活动经费上,政府财政都应给予适当投入。
二是整合社区资源,减少社区文化活动的费用支出。
三是采取市场化运作,适当收费,低偿服务。社区文化建设中也要贯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在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服务项目时,应适当收费,以维持社区文化的持续运转。
(三)加强社区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文化人才队伍是搞好社区文化建设的必要条件。
一是重视抓好专业社区文化工作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现有社区文化工作者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的办法引进社会优秀人才以及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充实到社区文化服务行列当中。
二是充分发挥社区业余文化工作者的作用。社区业余文化工作者通常是真正热爱社区文化事业的热心人士,他们或者本身就是文艺工作者,或者是长期居住在本社区的老居民,或者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的热心人士,充分发挥他们的力量与作用,有助于整合社区内的文化资源,提高社区文化资源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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