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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学生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

来源:枣庄政协阅读:45次时间:2015-06-08

九三学社枣庄市委

 

近年来,各地因“黑校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学生群死群伤现象触目惊心。据有关机构统计,交通事故目前已经成为学生伤亡的主要原因。2010年以来,全国至少发生43起校车安全事故,约八成有致死情况,而“黑校车”超载是事故的罪魁祸首。当前,我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生,存在着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一是“撤点并校”后,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我市很多农村学生上学路途较远,而接送农村孩子的交通工具堪忧:有的使用破旧的小面包、三轮车,有的使用报废车辆,有的车辆手续不全,甚至驾驶员无照驾驶。二是这些车辆多数都存在违法超载现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三是我市并没有建立像青岛、威海、滨州、淄博、莱芜等市那样较为完善的区域全覆盖的校车服务体系。为此建议:

一、尽快行动,摸清底数。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对全市校车及运送学生的车辆状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对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测算出全市需要配备校车的数量,现在的缺口数,提出配备校车的初步方案。

二、加强监管。建立由各级政府公安、交通、安监、教育等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校车运营的日常监管,及时解决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各种违法运营的车辆进行查处。

三、在今后的学校布局调整中,特别是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学生上下学的安全,尽力满足学生就近入学。对于以前撤并的学校,如果校舍没有被挪用、学生家长又有强烈要求、校舍具备复学条件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以恢复办学,这也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最新要求。在不具备建立寄宿制但有条件建立食堂的部分学校,创造条件建立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午餐,减少接送学生次数,降低学生交通风险。

四、利用当前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良好契机,解决学生交通问题。建议由政府牵头,交通、教育、住建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合理规划城乡公交的线路、站点、运营时间等,尽最大努力使公交线路覆盖到学校驻地,满足学生上下学需求。如果公交公司为了照顾学生上下学,所规划的线路影响到经营效益,各级政府应予以补贴。

五、依托公交公司,建立校车运营公司。按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根据青岛市有关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比较现实的方法就是由政府牵头,依托公交公司建立“校车运营公司”:一是由政府财政出资购买校车,由公交公司成立专门的校车公司运营,政府对校车公司的运营给予财政补贴;二是由公交公司自己购买校车后成立校车公司运营,政府财政给予补贴。不论哪种方式,校车的的运营必须由财政补贴,如果完全让学生家长按成本价承担乘车费用,多数家长难以承受。

呵护学生的生命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期望各级各部门为了孩子们的安全共同努力,防患于未然,彻底解决好我市学生交通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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