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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来源:枣庄政协阅读:45次时间:2014-12-12

关于完善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林青

一、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卫工作,将其作为改善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建设、惠及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城乡一体、属地管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工作原则,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初步建立健全了“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区(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目前,全市已累计投入资金4.5亿元,建立环卫所71个,建设密闭压缩式中转站85座,镇村环卫工人达到7543人;创建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先进乡镇(街道)21个、先进村(居)216个。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市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长效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中部分地方仍片面强调一次性投入等短期行为,忽视了后期的管理维护;只重视考核结果和任务完成情况,忽视了工作的长期性和连续性。有的村(居)的整治工作只停留在刷刷墙、扫扫地等基础性和表面性的工作,敷衍了事;有的村(居)虽然配备了一定的人、财、物,但突击迎检心态严重,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标准不高,纵深不够,覆盖不广等问题,造成有些地方重建设、轻维护,重进度、轻质量,重考核、轻过程等问题突出。
    二是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区在资金投入上主要以乡镇(街道)为主,区级投入相对较少,配套资金不到位,多元投入机制没有建立,特别省里要求2014年底实现全覆盖目标后,村庄环境整治和一体化运行需要大量资金,导致乡镇(街道)工作力不从心,建设标准相应较低。 
    三是缺乏综合治理,垃圾处理方式不科学。在垃圾的收集处理过程中,没有根据农村垃圾的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和再利用,而是将农村的厨余垃圾、灰土垃圾和白色垃圾混为一谈,一味的拖走运走,反而增加了垃圾处理的压力。各区(市)、乡镇(街道)之间“各行其是”,垃圾处理设施往往以各自行政区为单位进行规划和建设,没有考虑垃圾处理设施的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造成资源的浪费。
    四是对群众的宣传引导不到位。部分乡镇(街道)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流于形式,没有让群众真正认识到垃圾处理方式变化带来的好处,导致群众的积极性、参与度不高。加之村民的卫生意识淡薄,仍然习惯于原有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乱扔乱倒垃圾现象仍较为普遍。
    三、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稳步推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部门协调配合,鼓励和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中来。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提高,城乡一体,长效管理原则,把长期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以点带面,全面铺开,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二是建立完善分级负责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以区(市)为主、市级奖补、镇村共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推进城乡环卫统筹实施村镇垃圾清运一体化的“以奖代补”机制,加大各级财政对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建立多元投入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步伐。
    三是探索建立我市农村垃圾处理新模式。鼓励和引导村民自觉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有机可降解垃圾和惰性垃圾,资源化处理可利用垃圾,无害化处理不可降解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促进垃圾处理方式低碳环保和绿色循环。例如农村的厨余垃圾和灰土垃圾可以就地就近处理循环再利用,厨余垃圾可以用来堆肥,灰土垃圾以及冬季产生的大量燃煤炉渣可以用作农村填坑造地的原料,这样农村的大部分垃圾都被消解在本村本镇,不仅降低了垃圾运送的成本,还促进了农村垃圾的整体减量。
    四是提高群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行动能力。加大农村环境宣教力度,提高农民环境意识,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议从农民手中回收垃圾时,可以给予农民一定的物质奖励,让他们认识到垃圾也可以变废为宝,让农民在垃圾里捡到“黄金”,切实增强农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五是不断完善垃圾综合利用产业体系。我市地域有限,人口密度较高,在垃圾处理时必须跳出传统粗放型处置模式,强调源头减量、物质利用和填埋处置并举,把重点放到垃圾排放控制和有用垃圾回收利用方面。建议市里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制定与完善市级垃圾治理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把垃圾治理看成是一个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和城市发展的综合问题,确保垃圾处理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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