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政协欢迎您!

提案工作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提案工作

关于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

来源:枣庄政协阅读:45次时间:2014-12-12

关于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助推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 

     民革枣庄市委

      美丽乡村建设的意义
    (一)建设美丽乡村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没有农村现代化的建设、没有农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和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建成真正的小康社会。
    (二)建设美丽乡村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把生态文明建设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把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产业导向、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等融入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进步等各方面,才能把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落到实处,进而在更高层次上全面实现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目标。
    (三)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创建环境优美、基础完善、生活殷实、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是建设生态市和“幸福新枣庄”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乡村旅游能否获得大发展的关键条件。
    美丽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挑战
    我市当前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是:一是规划滞后、水平不高,投入不足、管理缺位、无序发展。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环境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村庄空巢化、空心化趋势明显,农村活力严重不足。三是土地和资金的制约明显。由于与乡村建设有关的土地使用、资金支持等配套政策没能及时跟上,乡村建设很难实现提质扩容和转型。
    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建议:
    1、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
    美丽乡村建设要充分体现政府前期主导、群众自主参与、社会多方支持的共建共享原则。建议各级财政设立“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的创建工作。通过村级集体经济的壮大、农民收入的提升,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可能性。通过集体山林的认养、田地的认种,或者BT、BOT的形式,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拓宽资金渠道,也可通过村企结对、部门联村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最终建立多方筹资、共建共享的投入机制。
    2、建立“整体规划、资源统筹、分步实施”的建设机制
    要高起点、高标准的制定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规划,根据“既有个性亮点、又有区域特色”的规划原则,依据地域特点和产业分布,以“产业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为重点,编制具有各自特色的“美丽乡村”整体规划。要整合现有的各类资源,按照近期、中期、远期的工作目标,首先向重点村、重点乡镇集中投入,逐步扩大建设面、提高精品率,有序推进,亮点连线成片,逐步实现“美丽乡村”的全覆盖。
    3、建立“分级负责、以村为主、人人参与”的管理机制
    建后管理是保持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的关键,要逐步形成县级、乡镇、村三级分级负责,村日常管理为主、农民群众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政府进行适当的财政补助,村集体通过建立农村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成立巾帼保洁队、志愿者服务队等组织,负责村内的环境保洁、文体设施、卫生服务中心等村内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农民群众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参与自愿组织等形式实现村内事务的民主管理、自主管理。
    4、建立“产业优先、一村一品、打造精品”的发展机制
    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实现广大农村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群众的共同富裕。工作关键点和难点是农村产业的发展,因此要把农村产业发展作为“美丽乡村”规划和建设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建议根据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旅则旅的原则,对农村产业发展进行规划,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打造精品产业,提升产业层次。
   

版权所有 政协枣庄市委员会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269086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区 鲁ICP备17036507号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