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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社区建设的建议

来源:枣庄政协阅读:45次时间:2014-12-12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社区建设的建议 


 农工党 枣庄市委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社区在城乡服务管理、凝聚民心、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近年来,我市在社区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居民自治、社区综合服务等均有了新进展,社区的功能及服务领域逐步拓展和完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共建有城市社区379个,农村社区总体规划492个。但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城镇规模总体偏小、镇域人口偏少,因此,在城乡社区建设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薄弱。由于我市多数社区原有基础设施较少,社区自身建设中也没有能力做到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特别是农村社区建设财政支持方面力度不够,因此,资金投入成为制约社区建设的“瓶颈”。二是管理不规范。我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普遍配套不足,工作场所多是租用或借用,条件相对简陋,尤其多数农村社区中心就是依托原有的村活动室,不论是管理理念,还是管理手段都还处在初级阶段,难以满足当前民众生活的诸多要求。三是运行体制与机制不完善。社区建设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职责模糊,服务功能错位,存在政社不分的现象,难以发挥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一些单位社区及居民的社区意识不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良好机制和氛围没有形成。
    当前,社区作为联系政府和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安定团结、服务社会、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感等方面正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已成为当前的迫切需要。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根据需要调整社区规模,提升社区综合服务功能
    积极推进区(市)、街道(乡镇)、社区三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同时做好社区警务室、社区卫生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居民健身场馆、商业服务网点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逐步扩大社区服务设施网络覆盖。在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连片改造时,社区工作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要作为配套设施,与项目一起规划、一并实施,一同检查验收。要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功能,整合各类资源,在社区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统一设置综合事务、民政事务、计生服务、综治调解、社会保障、经济服务等专业服务窗口,积极推进以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城乡社区,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加快社区组织建设创新,推进社区日常工作规范化
    一是加快社区组织建设创新。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凝聚社区各村(居)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兴建,在建立“四位一体”的社区组织体系基础上,推行“议行分设”体系,充分激发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二是对社区日常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软硬件设施,推进社区内部管理电子化。对社区各类牌子进行梳理、规范,摘除一些不必要的牌子,统一标识。出台关于规范社区印章使用和管理规定。优化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放宽为民办事的权限,减少办事手续、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社区工作者报酬自然增长机制,将社区工作者报酬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者的各项待遇,确保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定期对社区工作者进行教育培训,建立日常考核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三、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当前要重点解决社区工作负担过重的问题,研究制定政府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社区居委会只是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政府及相关部门不能随意向居委会安排工作任务。要切实加强政府部门相关工作进社区情况的监督,设置工作准入门槛,最大限度地减少向社区摊派填表格、拍视频、做PPT、建台账等流于形式的工作,要统筹安排各部门对社区的日常工作检查,避免社区常常陷入疲于应付各类检查之中,从源头上为社区减负。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进社区后,社区的基本职能和协管职责,明确部门赋予社区的权利,遵循“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明确经费拨付的项目和方式,维护社区合法权益,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四、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城乡社区财力保障机制
    一是落实经费保障。进一步落实枣办发〔2013〕1号文件规定,将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社区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区、乡两级财政预算。二是设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经费。为弥补长期以来农村社区发展方面的“欠账”建议各级财政建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经费,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建设责任及财政支出比重,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同时,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激励促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三是整合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由财政部门牵头,协调发改、农业、交通、水利、教育等部门,以新型城镇化特别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平台,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进行归并或按照资金用途重新分类打包,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将更多资金纳入整合范围,集中财力解决社区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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