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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枣庄市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中心的报告

来源:枣庄政协阅读:45次时间:2012-08-27

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认真开展了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已有400余名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目前,我市现有0-7岁残疾儿童10000余名,每年新出生残疾儿童约1000余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一项抢救性康复项目,0-7岁是最佳康复期,在这一时期残疾儿童通过康复训练能有效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改善生存状况,减轻社会压力。但是,我市目前仍没有一所综合性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现有康复机构项目较为单一,规模小、收训量低,每年康复训练不足400名,远远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康复需求,也不利于争取国家、省康复救助项目资金。特别是新城区至今没有一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中心,新城范围内约有1000名残疾儿童得不到及时救助和康复。因此,我市在新城区建立一所集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听力等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迫在眉睫。
中发7号文、鲁发12号文、枣发16号文均明确指出:要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对贫困残疾儿童康复给予补助,研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2009年—2011年中央财政将拨出7亿元资金开展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为了抓住这一机遇,大力开展这一德政工程,市残联协调市民政局商定联合在新城区枣庄市儿童福利院设立枣庄市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中心。民政局新建儿童福利院位置优越、设施齐全、环境优雅,是一处理想的儿童康复救助场所。增设的枣庄市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中心由市残联直接管理,是一所市级综合性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视力、肢体、脑瘫、弱智、孤独症、聋儿等康复工作,每年计划收训各类残疾儿童300名,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康复训练面积1600余平方米,每个康复室面积20余平方米,康复评估室、集体课教室、个别辅导室和感觉统合室所占面积不低于建筑面积的四分之三)。按1:4-5比例(即一名康复教师最多同时训练4-5名残疾儿童)配备康复技术人员,需配备康复技术人员60名,管理人员5名。
目前,我省其他市都有此机构且都为全额拨款财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参照其他市的做法,恳请市人事局同意将枣庄市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中心列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解决20名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给予解决。人员全部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201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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