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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街巷长”制推进 城市精细化管理

来源:枣庄政协阅读:45次时间:2021-07-09

薛城区政协委员谢慧反映:“街巷长”制,借鉴了“河长”制的经验和做法,实现了范围的扩展和领域的延伸。通过街巷长的统一协调管理机制,避免“多头管理”和“多头不管”的低洼效应,最大程度整合既有资源发挥聚集合力,实现“有人管理”、“有人跟进”、“有人负责”,消除管理真空和责任盲区。目前一些省市已推行“街巷长”制,将城市管理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小街巷,实现了城市管理执法的联动化、小街巷管理的长效化、社区居民服务的精细化。

我市推行的“网格化”管理,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系统化、日常化管理有所欠缺,脏乱差现象反弹严重。我市正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健康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和国家公交都市,同时全力迎接每三年一次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面推行“街巷长”制,既能有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立足我市发展大局、加强城市管理的应尽之责,更是巩固提升“门前三包”和“网格化”管理成效、加强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整治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细化城市管理职能,把精细管理标准和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最后一人”,打造“洁序净美”的城市市容环境,建议借鉴外地经验,推行“街巷长”制。

一、按照“街道统筹、社区主责、执法保障、社会参与、问题导向、综合治理、示范引领、形成长效”的工作思路,在我市全面落实“街巷长”制城市管理模式,以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为重点,按照“无差别、无例外、无死角、全时空、全覆盖”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街巷环境治理工作,使街巷环境达到“十无一统”,即无乱停车、无私搭乱建、无“开墙打洞”、无违规出租、无违规经营、无道路破损、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挂、无违规广告牌匾、无暴露垃圾,统一“门前三包”责任。

二、任命各镇街党政一把手为辖区“总街长”,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各社区(村居)负责人为辖区各主要街道的“街长”,每条小巷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巷长”,采取街巷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将每条街巷环境建设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开展常态巡查和协同整治。坚持全面统筹、综合治理,以道路为单元,统筹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违建治理、交通停车、集贸市场等各种要素,把建与管、疏与堵、线与点、面与里等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城市管理品质提升。

三、成立“街巷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制《“街巷长”工作手册》,出台《“街巷长”制实施方案》和《“街巷长”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完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以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街巷长”制工作推行开来、落实下去。着力搭建“街巷长”工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媒体刊登、设立街巷长公示牌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街巷长责任人员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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