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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

来源:枣庄政协阅读:45次时间:2020-08-21

 

市政协委员雷冬反映:近年来,我市建成的高层住宅数量呈几何级增长,消防安全管理多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素质较低,多数在职物业服务人员年龄偏大,一些员工未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便入职上岗,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流于形式。二是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场地被普遍占用,漠视居民随意停车,给火灾扑救和紧急疏散带来隐患。三是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控制室形同虚设。建设方、施工方、物业服务方在设施维护管理中存在推诿现象,一些消防设施长期瘫痪。消防控制室与监控室混用,值班人员未经资格鉴定、无证上岗。四是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亟待提高。装修时、生活中擅自调整、更换、拆除消防设施,生活物品挤占楼梯间安全通道。五是物业管理相关方资料移交不及时、职责不明确,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之间没有具体的消防设施管理交接手续,缺少图纸等基础资料。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分为三类:一级资质、二级资质和三级资质。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大部分都是三级资质,为降低成本,往往招收一些退休年龄大的员工,从事小区日常管理。有些物业承接高层住宅后因无人具备消防相关知识导致消防设施缺少维护而瘫痪。建议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不能管理高度大于30m且有地下车库的住宅小区,对于一、二级资质的单位必须要求其在承接高层住宅小区时至少有6人持有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所承接小区服务,有条件的可将所辖小区内的消防管理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

二、集中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对小区数量、分布、类型、消防安全现状的全面摸底,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汇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积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做好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住宅建筑消防设施的标识化工作。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物业服务中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通报,切实增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重点对小区消防设施瘫痪、消防通道堵塞等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督办整治,切实解决居民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三、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新小区时应及时向开发商索要小区内建筑平面图、配套设施图、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对于新老物业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跟踪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解决。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小区物业后,应建立符合本小区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火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职责,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消防安全落到实处。

四、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完善小区微型消防站。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着力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人员要熟悉各种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基本维护保养技能,定期组织试验和检查,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进一步完善规范大修基金的使用管理程序,必要时尽快启动维修基金,确保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经费有效保障。根据高层住宅小区火灾特点,依托消防志愿队伍,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建立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五、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强化居民消防意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作用,利用高层住宅小区公共宣传栏、板报栏等宣传阵地进行针对性宣传,提高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发动居民自觉维护消防通道畅通,通过联合执法和物业管理单位的日常监督,及时劝告、查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动员小区业主彻底清理楼梯间堆放的杂物,保持正常通行,消除楼道内的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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