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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发挥金融作用助力枣庄乡村振兴的建议

来源:枣庄政协阅读:45次时间:2020-04-25

 

市政协委员、市派沙沟镇乡村振兴服务队队长朱述成反映: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涉农银行金融机构相继推出了强村贷、鲁担惠农贷、农户信用贷、“三资”管理信息平台一系列暖农惠农政策,有效破解了“三农”领域的融资难题。一是降门槛,村集体组织可贷款。“强村贷”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能力和群众声誉转化为可评定的信用等级和申请贷款的依据,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形式提出申请。二是降担保,直系亲属签字即贷。强村贷、鲁担惠农贷由金融机构联合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只需借款人亲属签字担保便可获批,无需公务员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农户信用贷无需农户提供抵押担保手续,贷款额度可达30万元。三是降利率,最大让利于民。疫情期间,银行金融机构在基础利率上再优惠20bp以上、担保费用减半收取、财政贴息提高1%,强村贷、鲁担惠农贷实际用款利率低至1.995%-2.245%。四是升额度,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额度10万元至20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农户从事种植、养殖等涉农经营,个人贷款额度10万元至1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五是建平台,优化村级“三资”信息管理。依托农业银行推出的“鑫农”三资管理平台,建立信息共享的市、区(市)、镇(街)、行政村“三资”监管体系,消除“三资”监管盲点,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同时,为农业农村局、乡镇经管站、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提供开户、结算等金融服务,减免开户手续费和电子交易产品相关费用,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零费用开户。

“三降一升一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新举措,真切体现了银行金融机构的初心和使命,对急需资金发展的涉农企业和农户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但市派沙沟镇服务队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在发挥金融作用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枣庄银行等多家银行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发布了金融支持政策的操作指引,但我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部分银行对支持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很少进企入户,大多数涉农企业和群众不了解惠农贷、扶贫贷、小微贷等有关贷款优惠政策。二是政策衔接不好。由于配套政策不完善、不衔接,一些优惠政策难以落实,用户很难享受。以农业银行的“强村贷”为例,省农行规定“强村贷”必须是村支书担任农业合作社人,但我市部分区(市)没有推行“村支书+合作社”模式,导致这一优惠政策难以落地。三是支持配合不力。往往是企业和农户需求迫切,金融机构主动作为,但有关部门和镇街服务缺位,个别单位和个人本着事不关己少问为佳的态度,在实际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部分镇街和村两委对整村授信工作不理解,不愿意提供相关信息。比如农商银行在放贷给一位村支书时,需要所在镇依据实际情况对该村支书出示一份信用评价,该镇以贷款是个人私事为由不予出示。

为此,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建议我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组织相关金融机构认真梳理金融惠农政策,通过枣庄日报、广播电视、手机信息和各级政府网站、头条信息等媒介进行大力宣传。相关金融机构通过“行长万里行”“百行入万企”和营业网点入企入村入户等活动,大力宣传防疫期间金融机构的各种优惠政策,使急需资金发展的涉农企业和农户尽快了解政策,及时得到扶持,努力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

二、推进政策落实。一方面,做好政策衔接。在逐项梳理金融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尽快下发指导性文件,加快乡村整村授信工作推进力度,着力推进“村支书+合作社”模式,借助“强村贷”优惠政策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积极支持配合。对需要相关部门和镇街配合服务的事项,明确专班专人负责,主动靠上对接服务,合力打造政银企命运共同体,为我市乡村振兴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三、强化服务措施。引导各金融机构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平台创新,全方位融入乡村振兴大局。大力推进强村贷,通过组织振兴带动产业振兴,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创新服务平台,通过建立镇(街)政银合作伙伴、设立金融服务示范村和样板村等方式,加大对信用户各类经济主体的服务力度,贷款申请优先办理优先发放。明确服务重点,相关部门和镇街配合,立足辖区优势助力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动乡村振兴。提升服务质量,科学制定农村地区网点发展规划,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切实提高服务乡村振兴的质效。

四、确保联合推进。发挥金融作用离不开“政银保”三方的积极配合。目前,省政府已安排泰山保险公司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进“政银保”业务。建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组织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召开业务联合推进会,制定联合推广方案,大力推进业务开展。在推进“鲁担惠农贷”工作中,加强同山东农担驻枣办事处的联系与协调,协助用贷、放贷、担保三方共享信息,确保金融惠农贷款放的快、用的上、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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