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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枣庄市政协《社情民意》〔2015〕第1-10期

来源:枣庄政协阅读:45次时间:2015-02-05

〔2015〕第10期

关于建立常见病预警机制的建议

 

民盟市委来信:诸如流感等一些常见病的流行一般都有地域性、季节性、集中性的特点。医院、疾控中心作为疾病预防、诊疗机构,有能力、有条件研究、掌握一些常见病的流行规律,应当承担起常见病的预防、预警责任,建立常见病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常见病的流行。建议:

一、卫计部门协调各级医院对日常就诊情况建立数据库,通过对一个时期就医数据的科学分析,掌握流行常见病的发展规律和趋势。

二、建立预警机制。在科学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一些潜在流行的常见病向社会发出预警,让群众有针对性地防范。

三、广泛向群众宣传疾病预防科学知识,普及群众卫生基本常识。

四、对社会上一些不实的疾病传言、谣言,要及时甄别,通过权威发布,消除不实、不良影响。

 

 

 

 

〔2015〕第9期

关于“O九”公路市中至山亭段开通城际公交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孙友华来信:“O九”公路是一条市中至山亭的主干线,沿线有几十个村庄和许多企业,人流和物流量都很大。但长期以来,这条主干道每天仅有几班路过客运车,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生活和发展经济的需求。

为了促进市中、山亭两地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方便广大群众出行,建议市交通运输局与山亭、市中共同努力,效仿滕州至山亭城际公交模式,在“O九”公路市中至山亭段开通城际公交。

 

                  

〔2015〕第8期

关于积极稳妥做好我市房地产行业风险防控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赵序刚来信:目前,我市在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风险逐渐显现,应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规避风险。

我市总人口约400万,最低工资标准滕州、市中为1350元/人,薛城、山亭、峄城、台儿庄为1200元/人,最低生活保障滕州、市中为460元/人。枣庄房地产均价约4088元/m2,是最低月工资的3倍,是最低月生活保障的9倍,远远超出了中低收入阶层的实际购买能力,而中低收入阶层占枣庄市总人口的一半以上。许多高收入、中高收入阶层每户拥有好几套房产,而中低收入阶层大多数买不起住房,致使枣庄房地产市场表面空置率不高,但实际空置率很高,部分小区实际入住率低于30%。在当前全国房地产行业利空因素影响下,一旦房地产行业出现危机,开发商和高收入群体将大量抛售手中闲置的房产,势必给枣庄经济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因此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风险防控,超前采取措施,努力做到风险始终处于可控之中。一是加大房地产行业的监管调节力度,防止房地产行业的盲目无序扩张;二是继续加大经济适用房开发力度,满足中低收入阶层对住房的刚性需求,使其保持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三是继续推进廉租房建设,低价租给弱势群体居住,既解决弱势群体买不起房的难题,又可控压当前当地产市场的虚高问题。

 

 

 

 

〔2015〕第7期

关于加强农村法制宣传的几点建议

 

薛城区政协反映:近年来,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农村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法制宣传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发展的形势来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有影响力群众宣传不突出。在法制宣传中,侧重将受众面指向全体农民,忽视了对农村族长、“五老”等重点人群的宣传。二是法制宣传渠道较单一。农民群众接触法律仅依靠《今日说法》、《法律讲堂》等法制节目,或者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张贴法制宣传标语等方式,方式方法较单一、不系统。三是法制宣传队伍建设不足。公检、司法、法制等宣传人员偏少,没有形成统一的宣传力量,造成法制宣传对农村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仍显不足。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注重提高农村有影响力群众的法制意识。根据村内人数、姓氏分类、自然村数等多个方面统筹考虑,每村选出10-25名辈分、威望较高的人,定期进行法制培训,有针对性地提升其法律水平,并依靠其村内影响力,以点带面,带动提高周边群众法律意识。

二、健全完善基层巡回法庭制度。围绕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适时进行公开审理,并邀请村(居)代表参与旁听,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三、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队伍建设。设立村居普法专员,全面推行大学生村官担任普法宣传员的做法,组织法律援助者和公检法司工作人员成立“法律政策下基层”服务队, 实现法制宣传常态化。

四、优化目标责任机制。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司法行政等主管部门建立年度工作综合评价、绩效管理机制, 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作计划和成效。

 

 

 

〔2015〕第6期

关于整治“三乱”问题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委员杜家华来信: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协同行动,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各类收费与罚款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减轻了群众和企业的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但 “三乱”行为在我市仍时有发生,一些领域存在着“死灰复燃”的迹象,严重损害了我市的经济发展环境,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因此,进一步开展好“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整治工作大有必要。为此建议:

一、“三乱”整治工作要实行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实行市、区(市)分级负责,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紧密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三乱”整治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

二、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围绕整治“三乱”问题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区(市)、部门的实际,细化整治内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单位排查不认真的区(市)和单位,集中开展重点检查。同时,注意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和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单位排查、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汇总、分析与研究,及时通报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对严重违法乱纪的,特别是抵制检查、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

四、要建立防止滋生“三乱”问题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实施新的收费基金项目公示制度。改进和完善收费基金项目公示制度,把所有中央项目和省级项目通过网络进行常态化公示。今后凡是有政策调整的情况,都要即时进行更新,让企业和社会公众能够更加方便、清晰和及时地了解各项收费的政策内容和实施情况。建立这项制度之后,凡是在目录和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均为违规设立,一律不得执行。二是要建立畅通高效的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等方式,方便和社会公众对身边的“三乱”问题进行咨询和举报,降低举报成本,提高举报效率。

 

 

 

〔2015〕第5期

关于完善薄弱村居文化小广场的建议

市政协常委林捷来信: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繁荣和发展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着力完善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截止到去年底,全市共建有村居文化活动中心2048处、文化小广场1756个,镇村文体建设保持了健康的发展势头。但是,由于基层文化建设以乡镇村居为主体,部分乡镇捉襟见肘的财力和抓经济的压力迫使文化惠民的政策普惠到了经济基础好、便于完成任务的村居,并且每年都存在重复扶持现象。长此以往,村居之间文化基础设施条件的差距越来越大并呈现两极分化趋势:好的越来越好、越来越完善,差的越来越差。截至目前,全市尚有692处村居因受资金和土地的双重制约连个文体小广场也无力承建,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广大农民群众对文化服务的需求。

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齐抓共管。建立村居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由文化、体育、国土、规划、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重点解决薄弱村居文化小广场建设的用地、规划、布局和标准问题。

二是加大投入。健全多渠道共建的投入机制,以政府建设为主,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可采取共建、联建、冠名、入股等多种形式,吸纳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到薄弱村居文化小广场建设中。 

三是加强管理。制定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抓好文体小广场的管理利用工作。文化体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搞好业务培训,提高文化小广场的利用率,提升农村文化体育水平。 

 

 

 

〔2015〕第4期

关于进一步推进煤化工产业发展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赵序刚来信:进入2014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滑、国内煤炭等传统能源相对过剩等不利因素影响,煤化工行业步履维艰,大部分企业陷入亏损状态,我市在煤化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一是人才相对缺乏,尤其是煤化工方面的高科技人才不足,在企业创新、改革、发展领域支撑力不够,直接影响整个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是枣庄煤化工行业虽然规模较大,但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直接导致经济总量较大,但盈利水平较低,环境污染严重。

三是煤化工行业属于高投资行业,市内部分企业投资较大,资金相对不足,为了继续扩大规模,银行贷款较高,加之折旧年限基本在15-20年,直接导致固定成本太高,大大削弱了市场竞争能力。

四是与周边城市协同发展的效应不足。周边菏泽、济宁、临沂、泰安、徐州等城市都在加速煤化工产业的发展,但由于各市相互之间缺乏沟通交流,调研论证不足,出现同一类型企业“一窝蜂”上马现象,导致在这一区域内同一类型企业较为集中,面对十分有限的市场,恶性竞争加剧,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积极引进高科技人才。随着世界经济的快节奏发展,人才对一个企业的作用越来越大,应积极与国内知名院校合作,花重金引进高科技人才,真正让枣庄市煤化工行业走在全国前列。

二、积极引进高新技术。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煤化工企业的生死存亡,虽然枣庄煤化工经济总量十分庞大,但世界领先水平领域基本空白。应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加强与日本、韩国、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技术交流合作,提升技术含量和发展档次,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面对国家在环保方面的力度逐步加大,在淘汰落后产能上,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敢破敢立,要大力支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勇于淘汰落后的产能,实现全市煤化工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发挥好与周边城市的协同效应。加强与周边城市的交流合作,尤其在项目批准建设上,要认真考察周边城市同类型企业数量、产能等基本情况,避免重复上马、重复建设,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同时应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向“高、新、精、尖”领域扩张,从战略上超越对手,战术上领先对手,把枣庄煤化工产业做强做大。

 

 

〔2015〕第3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工作的建议

 

市政协常委林捷来信:近年来,我市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高度重视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加快城市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科技人才14.42万人,其中国家级人才11名、省级人才94名、市级人才178名,有各类科技人才平台载体120个。但是对照其他先进地区,我们在科技人才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明显偏少,全省院士工作站进站院士近300人,而我市只有8人,仅占全省总量的2.7%。二是科技平台建设水平偏低,全省现有国家级科研机构146个,而我市只有1个,仅占0.7%。三是人才开发和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区(市)还存在人才引进、服务、激励等相关政策不健全、不到位问题,有些企业面临着人才招聘难、培养难、留住难现象。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引进和培养一批高科技人才和团队,对于助推城市转型、建设“两个高地”,都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健全科技人才工作机制。目前,我市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激励等方面已经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下步,建议市委、市政府对科技人才投入、服务保障、激励奖励、创业扶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进行梳理整合,积极为各类高层次人才发展提供就业指导、人才评估、社保代办、人才公寓等一系列细致、人性化的专项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和推行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多元化收益分配模式,充分调动外地高层次人才来枣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各项扶持政策督导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政策在各级各部门得到充分落实,让我市科技人才体系更加完善,人才队伍更加稳定。

二是加大科技人才引育力度。一方面,继续实施一批人才引育工程。依托我市科技人才信息平台、科研团体、社会中介等媒介,和煤化工、锂电新能源、中小机床等优势产业和项目,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引进一批核心技术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继续加快人才分类培育步伐,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要领域方面的领军人物,建设一批善于攻坚、能够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创新团队。另一方面,完善人才引进方式。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建立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简化引才程序,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不断加快科技型企业、科技项目建设,实现人才引进方式由传统引进到以项目引进的转变,促进高层次人才向重点产业项目聚集。

三是加强科研平台载体建设。对现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企业研发中心等科研机构进行提质扩容,继续吸引一批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科研平台,抢占行业研发的制高点。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引导联想化工、鲁南机床、薛城能源等重点企业建设企业科技研发转化平台、交流合作平台、集成创新平台、推广示范平台。积极探索与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及跨国公司合作共建博士后工作站或流动站,使之成为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吸引更多海内外人才来我市创业。

四是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真正把品德、知识、能力,尤其是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尤其对企业科技人才,要建立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制度,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待遇。创新人才发展环境。放胆、放手、放开使用人才,真正使人才有创业的机会、干事的舞台和发展的空间,切实解决高层次人才在住房、社保、医疗、交通、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方面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为高端人才营造宜业、宜居、宜人的生活环境。

 

 

 

〔2015〕第2期

                                       关于加强新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杜家华来信:随着新城快速发展,现有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主要是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规划建设滞后,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排水管网标准低,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也影响了枣庄整体的城市形象。

去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填补了城市排水领域的法制空白。根据《条例》内容,结合新城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城市建设规划要遵循严谨的科学论证。城市规划必须有前瞻性,要用客观的、科学的态度,以公共利益、民生利益为重进行城市规划和改造。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具备超前意识和长远意识,着力抓好“看不见”的工程,高度重视城市地下设施的建设。

二是加强城市内涝防治的规划和建设。编制城市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时适度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提高城市内涝防治能力。建立城市排涝风险评估制度和灾害后评估制度,加强易涝点的重点治理。 

三是加强排水和污水处理监管。排水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好《条例》赋予的监管职责:委托排水监测机构对排水户排放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并建立排水监测档案;督促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消减量、生产运营成本、污泥产生情况及处理处置记录等信息;监督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安全生产、处理设施情况停运及应急处理、报告履行义务履行情况等;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将监督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 

四是加强排水设施保护。要加强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和养护,编制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应急预案,及时消除排水设施危害,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五是加强执法监督。排水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执法监督和检查,重点对乱接偷排特别是施工泥浆水排入市政管网系统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要制定相关细则,严格执法,确保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

 

 

〔2015〕第1期

关于依托枣庄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姚磊来信说,综合分析全国现代物流信息产业的发展情况,并实地考察调研了京沪高铁枣庄站、枣庄西站、枣庄港、天衢物流城、万洲物流园区的情况后,看到我市在发展现代物流信息业方面,具有区位、产业等得天独厚的优势,如果充分发挥这些优势,科学决策、理性引进成功的现代物流管理模式,枣庄的现代物流产业的前景必然广阔。为此建议:

一、组建精干高效的专门班子,开展深入的考察调研,以先进地区的物流集团为主要战略合作对象,制定枣庄和薛城现代物流发展规划。规划可以借鉴先进物流集团的成功模式,以信息化建设、品牌管理、连锁经营为核心,致力于打造以物流园和商贸城一体化的产业园,实现枣庄现代“大商贸、大物流、大平台”的格局。

二、在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上要建立具有规模和特色的物流园区和专业化、集约化、网络化、信息化运作的服务平台,并不断扩展物流供应链服务功能,延伸产业链,在促进物流行业发展的同时,为其他行业的发展提速。

三、致力打造我市中小物流企业集群和创新发展的支持平台, 以信息化为核心,有效整合物流产业链各项服务资源,通过一站式服务实现平台价值,以全新的运营模式,搭建第四方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平台,搭建全国性的规模型零担专线市场和信息交易平台,充分发展枣庄港的水运优势,京沪铁路,京台高速的公路的资源优势,为货主配车,为车主配货。

四、超前思考、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以打造“万洲品牌商贸物流园区”为发展目标,全力创建以网上信息交易平台、网下物流信息交易中心、物流基地、第三方物流中心、招投标中心、物流结算中心为一体的现代物流科技创新园区。

五、借鉴股票式交易的方式,竞价交易、搭建厂家、商家、物流企业、司机面对面直接交易的平台,解决物流行业信息不对称和诚信缺失难题,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六、提升政府服务功能,适时成立鲁南现代物流交易所和相关中介机构,为物流企业提供物流信息交易、物流招投标、物流产权交易、金融服务、咨讯等专业服务。

七、加强协调合作,切实注重枣庄港的社会效益,把实现节能减排、集约利用土地、增加就业机会、平抑消费物价、提高应急能力、提升城市形象等纳入规划、实施、发展的全过程。

八、要通过信息化和物联网搭建的信息化平台,实现“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四流合一”,将现代物流园与商贸实现有机融合,创建“电子商务与现代信息物流”的全新业态模式,努力实现我市商业物流持续繁荣,财政税收稳步增长,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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