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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第七届枣庄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06年1月12日政协第七届枣庄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枣庄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政协第七届枣庄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2月6日在枣庄(新城)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七届枣庄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七届枣庄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听取中共枣庄市委领导同志讲话;列席枣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表彰优秀市政协委员;审议通过人事事项;审议通过政协第七届枣庄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等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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