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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届十八次常委会议通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议案

来源:枣庄政协阅读:45次时间:2020-09-29

 

2020年9月29日,市政协召开十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枣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案》。《建议案》认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特别是在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营造稳定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已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根本要求。虽然我市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作了大量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商事制度改革有待深化、“法制网”建设存在短板、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低、“放管服”改革措施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根本上解放思想,从骨子里亲商敬商,从作风上真正转变,全力营造市场主体各行其轨、各其责、各得其所的浓厚氛围,才能育新机、开新局、创未来,蹚出城市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草案》从完善立法、依法行政、司法服务、加强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了13项建议,经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市委、市政府。10月16日,枣庄市委书记李峰对《关于推进枣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案》作出批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该建议案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从四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建议,抓住了我市法治环境建设中的短板不足和亟待改进的弱项环节,体现了市政协强烈的大局意识,彰显了政协委员务实的工作作风。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吸收借鉴,着力营造一流法治环境,打造安商护商的发展高地。”此前,代市长张宏伟也作出了“建议案选题精准,分析透彻,提出的意见建议务实可行,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监督支持,请市司法局商有关部门认真阅研,积极吸纳,推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上新水平”的批示,这意味着市政协又一履职成果纳入党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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