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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关于促进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建议案》

来源:枣庄政协阅读:45次时间:2018-10-30

关于报送《关于促进我市大数据

产业发展的建议案》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市政协把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作为今年下半年重点调研课题,组织调研组历时两个多月,通过省内外调研、座谈讨论、听取汇报和协商议政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分析论证,形成了《关于促进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建议案》,经市政协十届八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建议案呈报。

                 政协枣庄市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

关于促进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建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市政协把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作为今年重点调研课题,组织部分委员、专家学者,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学习、听取社情民意等形式,赴市内外作了调研。市政协十届八次常委会议进行了专题协商议政。

委员们认为,发展大数据产业,是我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后发赶超的战略选择。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发展,抢抓机遇、先行先试,已上升为互联网一级节点,在省内形成济南、青岛、枣庄三足鼎立的格局,智慧城市16161工程取得初步成效。但与贵州、江浙等先进地区相比,我市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落实力度和具体实践等方面,都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有:一是对大数据认识亟待提高。全市上下尚未形成对大数据客观科学的统一认识,对数据资源在政务、经济、民生领域的重要价值认识不到位,发展大数据的浓厚社会氛围仍未形成。二是数据资源亟待整合。目前,我市大数据、信息化项目建设、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建设等工作职能尚未有效整合。数据聚合、共享协调难度大,工作运转不畅。三是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市大数据产业刚刚起步,还未形成集群效应,对高水平的大数据人才吸引力不强,市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育滞后,精通互联网、大数据的人才短缺。四是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合力亟待形成。目前我市大数据发展工作仅停留在个别部门、区域的层面,多数区(市)、部门还没有摆在重要位置,工作主动性不强,还未从全市层面有效集中资源,形成部门联动、区(市)齐抓共管的局面。

发展大数据产业,我市虽有先发优势,但面对其他地区的强力竞争和快速发展,窗口时间有限,机遇稍纵即逝,抓住就是良机,错失即成危机。因此,委员们建议,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奋力赶超。要找准战略定位,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工作重点,确保全市大数据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在远期目标上,应打造“数据枣庄”品牌,发展全产业链覆盖的大数据生态体系,尽快建成国内领先的大数据产业集聚中心和国家互联网数据中心。在近期目标上,应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努力构建产业运营支撑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在重点任务上,应突出大数据的整合应用,围绕产业发展做好双招双引工作,实现大数据企业集群式发展的新突破。全市上下要坚定不移地把大数据产业发展作为重大战略、重大机遇和重大责任,抢抓机遇,顺势而为,全力推动大数据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为此建议:

一、明晰战略定位,进一步强化推进机制

1.确立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定位。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提出全面推进大数据发展,加快建设数据强国,发展大数据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上海、浙江、江苏、贵州等省市都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我省也提出建设“数字山东”的目标。我市必须紧抓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以及山东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机遇,聚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以建设国家互联网数据中心为目标,唱响“数据强市”主旋律。从全市层面形成共识,把发展大数据产业作为我市经济加快赶超的战略选择、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之举,以创新融合、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大数据+产业”和“大数据+行业”为重点,大力推动政府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大力促进大数据与农业、工业、服务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创新,培育发展全产业链覆盖的大数据生态体系,有效推动传统产业供给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并形成新老产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良性发展格局,助推枣庄经济迈上新台阶。

2.明确大数据产业发展重点。一是迅速壮大大数据核心业态。围绕鲁南大数据中心,瞄准国家部委、金融机构及腾讯、阿里、百度等知名企业,集中力量开展项目招商,重点发展数据采集、存储、灾备、清洗等服务,尽快实现鲁南大数据中心满负荷运营。二是积极发展大数据关联业态。在我市现有优质产业基础上,推进互联网+智能制造,深入“两化”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企业研发、生产、营销与数字化服务深度融合;培育呼叫中心产业,发展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培育工业大数据、农业大数据、现代服务业大数据等新业态。三是充分挖掘大数据衍生业态。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围绕优政、惠民、兴业目标打造16朵智慧云、100个大数据应用场景。随着智慧化应用的广泛使用,整合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经济运行监测、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数据资源,最大范围的生产、共享和交换数据,深入推动相关大数据的活化应用;同时借鉴贵阳经验设立大数据交易中心,利用市场化手段开展大数据产业运营,形成新的增长点。

3.强化产业发展推进机制。把大数据产业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强化对大数据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整合相关部门相应职能,从全市层面形成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工作合力。各区(市)也要将大数据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工程,强化责任分工,确保大数据发展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建立大数据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大数据发展规划、信息资源共享、智慧云及大数据场景应用建设、政策措施落实等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的重大问题,消除割裂,密切协作,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二、夯实发展基础,进一步完善产业支撑

4.完善产业发展载体。一是加快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在土地规划建设上为产业园预留建设空间,尽快规划建设鲁南大数据产业园,引导各类项目和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全力打造集公有云、私有云、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软件开发、成果转化、服务外包、技术培训、人才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大数据产业园。加快互联网小镇、智能制造小镇、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发展,培育电子材料和元器件、电子商务、呼叫服务等大数据关联业态。二是加快产业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技术载体,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通过成立产业联盟、高端峰会、专家协会、大数据研究院等,扩大枣庄市大数据产业品牌影响力;支持创建各类大数据创客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创业空间、优质服务、数据资源和创新平台,形成资源富集、创新活跃、政策优惠的大数据产业“双创”生态。探索建设大数据交易中心,全面激活数据潜在价值。三是发挥大数据中心核心作用。巩固扩大鲁南大数据中心互联网一级节点建设成果,适时启动鲁南大数据中心二期工程,打造省内规模最大、安全性最高的绿色柔性大数据中心,不断提升其承载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能力和作用,做响鲁南大数据中心品牌。

5.扶持大数据企业发展。大力引进与培育各类大数据企业,集聚大数据产业,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与创造力,使企业成为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主角。在国内外加大产业推介力度,提供政策与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招大引强,全力招引大数据行业领先企业。通过行业领先企业的进驻,带动大数据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形成大项目带小项目、主体项目带配套项目、上游项目带下游项目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加强省内外高校与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注重培育一批本土化的高成长性、创新型大数据企业,尽快把本土化大数据企业做活、产业盘子做大。

6.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开展大数据产业招商,编制《大数据产业精准招商规划》,明确招商重点和责任分工。由市政府牵头,动员各区(市)各部门,集中政策、资源、力量开展大数据产业招商。积极开展鲁南大数据中心招商,在电价、财政税收、科技创新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快速集聚一批领军企业,壮大云计算、数据存储、数据分析等大数据核心业态。大力开展“数据招商”,引进更多知名互联网企业入驻我市开发应用数据资源。在招商过程中,综合运用招商引资、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综合手段,吸引国内外领先的大数据核心龙头企业落户我市。

三、注重数据应用,进一步深化产业融合

7.整合数据资源。政府层面,结合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完善提升市级政务云和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功能,充实人口、法人、电子证照、公共信用、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数据库,加快推进跨层级、跨部门的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必须全部向市电子政务云平台集中部署。社会层面,建设面向产业应用的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公共组织等主动采集并开放数据,开发数据产品,提供数据服务。鼓励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主动采集数据并开放,为不同行业提供商业参考价值。积极开展跨区域、跨行业大数据聚合,形成各种可利用的数据资源。鼓励采用行政收集、网络获取、文本挖掘、传感采集等多种方式,拓展数据采集渠道。培养本地企业运营数据指导生产的意识,将数据采集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为产业数据开放共享奠定基础。通过合作等方式,引入大型互联网企业的电子商务数据、物流数据、金融数据、商圈信息等,构建全方位的数据生态体系。

8.推进行业智慧化应用。按照智慧城市建设16朵云和100项大数据应用场景建设整体部署,加快推进人社、医疗、交通、旅游、农业、工业、商务、食药、消防等智慧化应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整合、汇聚行业大数据的基础上,以大数据应用场景为突破口,扩大大数据在工业生产、商贸物流、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市民服务等领域的运用,挖掘数据价值,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智慧应用项目论证、申报、备案和建设,提升经济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对于跨部门的应用项目,主要职能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相关参与部门要加强协同,形成最大合力。

9.促进实体经济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将制造业和大数据相结合,驱动传统制造业从低端制造向高端智能转型,实现制造业转型升级。积极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装备制造、化工、纺织等行业领域,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大力开展“企业上云”,对传统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推进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大数据、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在现代物流和商贸、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的广泛应用,形成智能终端全覆盖的现代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打造现代服务业增长高地。以“农业产业数据化”为目标,整合涉农数据资源,建设全市“三农”综合信息系统平台,推进大数据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交易等方面的创新运用。

四、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强保障措施

10.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大数据产业发展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开展市级信息化项目建设,落实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发起设立大数据发展基金,并建立基金逐年增长机制,加大对大数据产业的投入,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参与大数据产业发展,努力缓解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矛盾。研究新的财税奖补政策和保险补偿机制。支持大数据企业加快技术链关键环节或重大领域产品研发。对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大数据企业,切实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11.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落实枣庄人才新政“18条”,精准对接“”“”“枣庄英才”和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努力引进一批大数据产业的国内外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坚持学以致用、产学研结合,鼓励枣庄学院、枣庄职业学院等院校设置大数据相关专业,定向培养专业型、实用性技术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发挥人才师资、场所等优势,加强校企合作,对大数据、服务外包和呼叫中心从业人员多种形式地开展业务培训,大力提升专业技能水平。通过创建大数据技术、应用重点实验室、产学研成果转化基地,组织知名专家带领学者完成大数据科研项目等,培养枣庄本土化大数据人才。

12.保障数据安全。把确保数据安全摆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首要位置,建立完善数据灾备、安全防护和应急管理制度,全面提升防攻击、防泄漏、防窃取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数据防护网,确保社会、政务、民生、产业等领域数据资源安全。积极探索数据资源的管理使用办法,规范政务数据的范围、属性、使用、开发、交易等事项,在规范、稳妥、安全的基础上推进产业发展。

13.建立考核机制。出台考核办法,对各单位落实大数据规划部署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各级各部门要将市大数据规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制定配套的激励机制和督办工作机制,提升各级各部门参与大数据发展工作的积极性。

附:关于促进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具体建议

附件:

关于促进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具体建议

一、规划建设和产业布局方面

1.制订《枣庄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

2.进行体系化创新,尝试推动大数据地方立法,出台具有示范作用的地方标准。

3.规划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在土地规划上为产业园预留建设空间。

4.尽快启动鲁南大数据中心二期工程。

5.争创省级甚至国家级大数据创新示范区、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与实验室、大数据产业科技园区、大数据创新试验区、大数据产业集聚区,争取国家与省的全面支持。

6.组建鲁南大数据产业运营平台,开展大数据产业孵化、生态体系建设和数据交易。

二、产业发展推进机制方面

7.把大数据产业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强化对大数据发展工作的领导。设立正县级规格的市大数据管理机构,确定其主要职责。建立部门、区(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大数据相关发展问题。

8.配套完善“局—中心—企业—智库”链条,形成有领导小组、有政府机构、有技术团队、有平台公司、有研究智库的建设格局和推进机制。

9.出台考核办法,将市大数据规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

三、大数据企业扶持方面

10.不折不扣落实《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等相关政策,采取市财政一次性奖补或注资方式,引进3-5家行业领军企业入驻我市。

11.采用“平台+示范型企业”模式,积极培育发展大数据相关企业。重点扶持培养本地成长性好、具有跳跃式发展态势的大数据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12.降低鲁南大数据中心电价,增强大数据企业招商优势。

四、数据整合和应用方面

13.将滕州大数据中心作为鲁南大数据中心的同城异地灾备,实现两地云资源逻辑集中、互联互通。

14.加快推进教育云、社保云、环保云、工业云、医疗云、商务云、交通云、农业云、食药云等项目建设。

15.在优质成长型企业实行智能化改造,促进生产流程再造、管理模式升级。推进“企业上云”,争取2019年实现500家企业上云服务。鼓励5-8家企业或行业协会主动采集、开放数据资源。

16.完善互联网小镇运营机制,继续引进和打造高端创业团队,真正形成京沪高铁经济带“数谷”。

17.推进社保卡系统与金融机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以及财政、民政、卫计、公安、交运等部门的业务系统对接,实现多方数据实时共享互用。尽早推行市民卡,实现智慧生活一卡通。

18.在全市三级甲等医院开展医学影像数字化、智能化,汇聚医学影像数据,为建立数据库奠定基础。

19.建设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开发自助服务终端,形成集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等一体的智慧社区服务网络体系。

五、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

20.加强大数据在装备制造业的应用,加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提升制造智能化水平。

21.利用大数据产业生态圈的技术集聚优势,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强化技术创新,推进煤化工产业形成安全、环保、稳定、高效的工艺技术。

22.利用大数据及互联网技术,促进纺织服装、造纸、轮胎、建材等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行业领先的企业。

23.构建电子商务体系,提升电商应用水平,推动跨境电商发展,打造线上线下一体供应中心和跨境电商采购中心。鼓励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协同外部电子商务企业,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24.开展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金融业等“多业联动”,将产业合作层次从运输、仓储、配送业务向集中采购、订单管理、流通加工、物流金融、售后维修、仓配一体化等高附加值增值业务、个性化创新服务拓展延伸。

25.建设以基础数据广泛扎实、基础设施宽带泛在、信息桥梁智能融合、旅游服务实用便利为骨架的枣庄旅游体系。

26.整合涉农数据资源,建设全市“三农”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围绕马铃薯、长红枣、石榴等优势特色农产品,推进单品种农业全产业链数据化。

六、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和人才引进培育方面

27.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大数据发展基金、大数据创新创业资金,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确保资金扶持到位。

28.完善政府采购大数据服务的配套政策,鼓励政府部门积极购买使用大数据及相关服务。

29.在枣庄学院、枣庄职业学院等院校设置大数据相关专业,定向培养专业型、实用性技术人才。

30.制定奖励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大数据相关人员到我市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工作或创业。通过奖励本地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和培训学校等方式,开展大数据人才岗位培训或职业教育。

枣庄市政协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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